来安县实验小学(西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重启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安县实验小学(西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重启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lacg202407-015
项目名称:来安县实验小学(西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重启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26442.8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来安县实验小学(西校区)运动场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高于2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 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1 日 8 点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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