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镇行政审批许字〔2023〕14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镇安县高峰镇两河村(原高峰电站);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93平方米,设备实施购置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按照6个教学班180人设置;
2.3 项目投资总额:13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3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10253551owkmy7w25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7月29日 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5.2凡愿参加者请于2024年07月23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17时00分前,每日上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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