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天平街道龙湾小学建设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岱岳区天平街道龙湾小学建设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岱岳区天平街道龙湾小学建设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Y-GC-20240722-01-01/02/03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2522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3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5642.25平方米,地下建筑5630.43平方米,门卫(含公厕)建筑面积为32.32 平方米。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或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一标段:项目规划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含各专业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等;监理;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标段:监理;三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控制价:12196.8755万元,其中一标段:施工总承包(EPC)项目12140.93万元(其中施工费12090.93万元;设计费50.00万元);二标段:监理45.9455万元,费率0.38%;三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10.00万元;
2.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4.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4.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标段: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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