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金秀县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咨询服务》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对金秀县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使用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
咨询服务费按照项目成功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后,以发行额(不含自治区本级及相关部门统一发行转贷款的金额)2.5‰计算。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开展投融资领域相关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材料要求
1.报价单;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咨询服务方案;
5.其他资料(如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人员配置等,不作强制性提供要求,各报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注: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封装后加盖骑缝章后递交壹份。
五、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7时止,地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彦蓉,联系电话:0772-6215234。本次询价接受邮寄报价文件。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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