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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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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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 | 所在地区 | 620000 - 620100 | |
法定代表人 | 郭立成 | 成立时间 | 2000-12-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720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A19003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000719042498K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出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环保咨询服务;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规划设计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林业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木材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林业机械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957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9 | 股份总数 | 7200000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9 | 352800000 | |
2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 20.2020 | 145454545 | |
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3.8636 | 99818180 | |
4 | 广州庆秋实有限公司 | 5.4276 | 39078788 | |
5 | 广州万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778 | 20000000 | |
6 | 广西交盛中大交通基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148 | 16666667 | |
7 | 广州万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342 | 16085820 | |
8 | 广州茂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92 | 15546000 | |
9 | 苏立钊 | 2.0208 | 14550000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94873.540000 | 39412.200000 | 34945.27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430738.710000 | 1055194.030000 | 375544.680000 | ||
审计机构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03-31 | 90772.930000 | 5215.140000 | 4432.87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1324171.470000 | 926934.790000 | 397236.680000 | |
备注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股权事宜所涉及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3]第A0316号)已提示特别事项说明,请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股权事宜所涉及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3]第A0316号)、《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国富审字[2023]44020008号)及《关于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报告及文件详见交易机构备查资料。 2.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9.标的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 10.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11. 本项目采取场外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12.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3.本次转让如涉及境外投资者申请受让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监管部门了解外商投资和外债监管政策规定,确保相关受让申请行为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并承担因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导致本次转让交易无法完成的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 |||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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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601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文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00.000000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所属行业 | L72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080354238M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202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2020%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440000 440100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8-18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66次会议决议(一)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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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3.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4.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保证金保证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产权交易机构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按约定转为价款的一部分。(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或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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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信 息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FA10004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自动延牌 | |||
加价幅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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