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2023-07-08
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国际港航中心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368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8日 0时0分~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2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以网页查询信息为准,不需提供截图)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4)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人名单)。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3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3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