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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灯管、废蓄电池)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3-06-22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灯管、废蓄电池)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广州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在合同服务期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灯管、废蓄电池);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的污染治理提供咨询服务及技术指导;指导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水质中心危险废物的识别、分类、收集、贮存及规范化管理;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设计危险废物有关的生产工艺的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277,023.6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当具备广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代码为900-023-29、900-052-31废物的收集或处置资质 ,同时提供本公司或外协运输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废物)(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资质。
(3) 2020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2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30日 10:00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6231552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采购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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