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华侨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新兴县华侨中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814498
(三)预算金额:7,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 | 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定期举办法治讲座,从而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以及依法解决各类纠纷的能力。 | 1 | 年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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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为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6月04日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时间: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梁定华 2897318
采购单位:新兴县华侨中学
2023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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