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名称: | 天翼云2023年CDN运营管理平台IP地址库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2-27 00:1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2-27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01 18:00:00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天翼云2023年CDN运营管理平台IP地址库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天翼云2023年CDN运营管理平台IP地址库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云2023年CDN运营管理平台IP地址库采购项目(比选编号: 09-02-04D-2023-D-A02847),比选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天翼云2023年CDN运营管理平台IP地址库采购项目所需的IP地址库服务。 1.2采购内容:
1.3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3.3条款,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1.4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备至少1个年结算金额(含税)≥5万元人民币的IP地址库服务案例,且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 注:参选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 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案例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案例不予认可。 2.1.5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比选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4.3.1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公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30284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转账备注:02847-XXXX-标书费[项目编号数字部分-单位简称-标书费]。 4.4纸质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办公楼西翼1111室。 4.4.1参选人委托经办人应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质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如需邮寄比选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写字楼13层 联系人:任悦 电话:010-68210250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1111号 联系人:常玲、李佳炜、张鸿飞 电话:15901335477 电子邮件:15901335477@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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