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监管服务与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招标
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监管服务与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招标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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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监管服务与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2】20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PPP融资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沧州
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沧州市市级水系连通工程项目监管服务与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2.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
共涉及5大连通工程,分别为李家岸引黄北延工程,滹沱河故道治理工程,漳卫新河连通工程,子牙新河、北排河与黑龙
港河连通工程,滏阳河与北排河连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渠清淤疏浚123.196km、修建渠系建筑物共100座、新建
倒虹吸0.52km、部分河渠岸坡加固、新建防护网等。 3.建设地点:沧州市境内,包括黄骅市、泊头市、献县、沧县、吴桥
县、东光县、南皮县、青县、 新华区等 9 个县(市、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一年运营期满止。
??2.2招标范围:工作内容主要为建设期及第一年运营期监管,具体为项目公司组建监管、项目融资监管、财务监管、设
计监管、合同监管、投资监管、进度监管、质量监管、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管、资料监管、工程验收监管等,并出具相关成
果报告。合同咨询,主要涉及法律、财务、投资、金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包括建设期的合同执行咨询。
建设期绩效评价,主要围绕项目公司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资料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建设手续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勘察、设计、监理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造价管理、应急管理、社会影响、生态环境影
响、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建设期内按照每年度组织1次绩效评价。运营期内每半年评价1次,本项目运营期第一年开
展绩效评价共2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
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
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1 00:00至2023-02-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选择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沧州市(全
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
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21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
8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于丹丹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317-2177086
电话:
17268868881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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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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