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5年某学校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5年某学校校园智能化建设项目(ICT)(项目编号:ZYT-20250325-01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5年某学校校园智能化建设,预算金额65.6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建设内容包括某学校的数据集成、数据治理和共享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
1.3项目实施期限:15天完成建设,质保1年,运维服务期3年。
1.4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本次询比的产品名称:IT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5.6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份2020年12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名或清单中包含:数据中台或数据治理或数据开发或软件开发或软件技术服务等关键词),业绩金额不少于65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或合同为框架协议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扫描件。
3)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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