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4-0323 二、项目名称:巢马城际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长江公铁大桥在姥下河河口上游附近跨越长江,位于现状长江大桥上游 约2.2千米。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跃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巢马城际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和县姥桥镇和州大道与姥下河路交 叉口,路线自西向东并入在建巢马公铁大桥预留道路接入点,与公铁大桥并线跨江,终点采用互通立交方 式接现状G205。项目建设里程约4.472千米,全线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位于和县侧;设置互通立交1处, 与终点G205互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1.280千米,主线桥梁2座3.192千米,互通匝道桥 梁8座3.765千米,涵洞7道283米及相关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发改秘(2024)109号),项目统一代 码:2404-340500-04-01-522418。
3、投资规模:本工程建安费为 141242 万元。 4、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和造价服务合同约定。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200 万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 投标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 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 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指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的要求: ①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或全过程咨询(体现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 价)编制内容)业绩;
②城市快速路工程(含高架桥); ③道路长度≥3.0公里或工程总投资(工程投资估算价或工程建安投资估算价或工程投资概算价)98000万 元以上(含98000万元)。 (2)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 不予认可。
(3)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合同)未体现以上要求,投标文件中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 料(甲方证明材料上须有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扫描件;如提供甲方证明材料,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单 位名称须和合同中甲方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以证明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格式 自拟。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包括按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 控制价,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等工作。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 合同约定的需要。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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