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公司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咨询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拟办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现征集符合要求的单位,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向我公司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5月6日。
二、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 具备承接该项目所需能力, 3 年内有 2 项及以上同类资质申报成功业绩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资料提交要求:见询价函。
若有意向,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内,按询价函要求将项目报价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 ( 密封要求具体见询价函 ), 送至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可快递送达 ) 。 密封袋封口处需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若仅快递袋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 657 号岭南 V 谷科技园 C2 栋,收件人:吕淼,联系电话: 16620358612 。
附件: 1. 询价函
2. 报价承诺书
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
关于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各咨询服务单位:
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公司)拟办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现就该项目邀请各单位参与竞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鼎公司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因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将于 2024 年 9 月 17 日到期,为做好资质延续办理工作,特委托咨询服务单位根据金鼎公司实际状况提供服务,全权代理金鼎公司申报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资质证书。
二、相关工作要求
1. 咨询服务单位需根据金鼎公司人员、资质、资产、业绩等现状提供不仅限于人才筹备聘用、资料整理、组织申报等全部服务,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金鼎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全力配合咨询服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2. 2024 年 9 月 10 日前取得真实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3. 支付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 申报资质所需人员全部入职后 10 日内全额支付人才服务费,资质申报资料提交系统后 1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50% ,剩余款项待领取资质证书后 10 日内支付。若资质未能成功申报,咨询服务单位需退回本项目人才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合同的形式,根据人才聘用具体情况进行结算。 每次费用支付前,服务单位需提前 5 个工作日开具真实、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有效请款资料。
4. 咨询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三、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 具备承接该项目所需能力, 3 年内有 2 项及以上同类资质申报成功业绩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价资料及编制要求
1. 报价承诺书(样式见附件);
2. 公司简介、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年内同类成功业绩;
4. 其他资料(如有);
5. 密封要求: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密封袋封口处需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若仅快递袋密封视为无效投标 。
五、投标限价
本项目不含税控制价为¥ 290000.00 元,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六、评审方式
询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后,根据投标人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定中标候选人。
若有效最低价相同,则在有效最低价单位中再进行一轮比价,选择最低价单位。如仍相同,则通过摇珠决定。比价排序时 , 若非最低价的报价有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先后排名。
七、资料递交
各单位若有意向,请于 2024 年5月6日9 :00 前将以上密封邮寄或递送至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 657 号岭南 V 谷科技园 C2 栋,收件人:吕淼,联系电话: 16620358612 。
八、其他事项
询价人不向未成交报价人解释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2
报价承诺书
致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己收到贵司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文件,并对贵司需求进行了全面细致了解。根据询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我单位愿以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税率 % 的价格,担任贵司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咨询服务单位。
我单位郑重承诺:
1. 我单位将对本项目一切资料文件严格保密,非经贵司书面有效授权或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如因我单位原因导致本项目询价文件及一切相关资料泄露,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贵司一切经济损失。
2. 我司若中选,必定全面履行上述询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同意与贵方签署一份基于询价文件而制定的咨询服务合同,若合同条款与本询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询价文件有关要求为准。
3. 我司在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环境、知识产权等事故事件。我方保证本申请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合法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服务类型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 | ||||
序号 | 费用项目 | 数量 | 含税单 价(元) | 含税小计(元) | |
1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咨询服务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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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负责人人才服务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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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技术人员人才服务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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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计 | |||||
不含税合计(元) |
| 含税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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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人才服务费为固定单价,根据资质办理需求增减,企业已有人员且符合资质办理要求的优先使用,按单价扣减。 2. 社保费用根据企业当地实际扣费为准,费用由企业自行支付。 3.2024 年 9 月 10 日前需取得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若资质未能成功申报,咨询服务单位退回本项目人才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 |||||
单位名称 :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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