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上海豫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2%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4SH10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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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3057.870885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3-21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4-18 |
所在地区 | 浦东新区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豫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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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92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MA7F0D4K8Y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52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8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709.127407 | 674.29211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044.050876 | 6578.834245 | 50465.216631 | ||
审计机构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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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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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49599465B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2%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749599465B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4-02-06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集团总部文件报送批阅单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3057.870885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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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信息披露期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5、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 本项目涉及对产权交易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章程等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等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方式受让。 5、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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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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