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 4
项目编号: czlagc202402-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 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1. 原招标文件资信评审:
序号
评审因
素
分值设置
评审标准
1
业绩
5 分
1.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
元及以上且总功率 ≥6000kW 的充电桩供货及安装业绩的
( 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总功率以合同供货清单合计
功率为准 ),得 2.5 分,最高得 2.5 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
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工程竣
工验收证明书(或者工程竣工报告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
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三
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
如不能够证明该项目业绩的类型、规模等内容,还需另外
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
2.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充电运营管理系统和
充电 APP 软件开发经验,提供上述软件产品的检测(验)
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须具备 CMA 和 CNAS 标识)的
得 2.5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上述 2 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
提供业绩个数超过 2 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
评审至对应数量( 2 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
应数量( 2 个)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
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1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
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
审。
2
投标
人实力
14 分
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
书,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原
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
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委员会( CNAS )认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 2 分,需
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
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 CNAS 官
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3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运营管理系统软件
著作权的,得 2 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
分。
现修改为: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审因
分值设置
评审标准
素
1
业绩
5 分
1.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且总功率
≥6000kW 的充电桩供货及安装业绩的( 业绩金额以合同
金额为准,总功率以合同供货清单合计功率为准 ),
得 2.5 分,最高得 2.5 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
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或者工程竣工报告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
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
可,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如不能够
证明该项目业绩的类型、规模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项目
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
描。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
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
业绩均认可
业绩均认可。
。
2. 投标人具有充电运营管理系统和充电 APP 软件开发经
验,提供上述软件产品的检测(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报
告须具备 CMA 和 CNAS 标识)的得 2.5 分,未提供不得
分。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
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
业绩均认可
业绩均认可。
。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上述 2 个评审业绩,若投标
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 2 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
始评审至对应数量( 2 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
对应数量( 2 个)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
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1 个业绩即得满分
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
再评审。
2
投标
人实力
14 分
1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
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
书、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
高得 10 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
分。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均认
联合体成员提供均认
可
可。
。
2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认
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 2 分,需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
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
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 CNAS 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
料,未提供不得分。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
联合体任
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
3 、投标人具有运营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得 2 分,提供
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注: 若为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
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年 3 月
月 25 日
日 8 时
时 00 分
分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按
照招标文件相应调整。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
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工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 18-1-11 号 B 座 8 楼
联 系 人:葛君峰
联系方式: 0550-2352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 9 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军
联系方式: 0550-5631144 15715500525 、 18755015196
2024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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